
【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洛阳市企业上市全流程服务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到2028年底,上市后备企业规范化程度显著提升正规的线上配资炒股,上市公司经营效益、创新能力持续增强,行业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稳步提高。
《行动方案》提出,依托洛阳市12条优势产业链群,聚焦高端轴承、新能源电池等重点产业和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及机器人等重点领域,紧盯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等优质主体,多渠道、全方位深挖细排主营业务突出、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上市意愿强的企业资源。
加强与银行、股权投资机构对接合作,拓宽优质上市后备企业挖掘、推送渠道。
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辅导备案时间不超过2年的企业、在交易所申请上市的在审企业,或近3年有望成功上市的企业纳入重点层。
依法处置恶意干扰企业上市进程的违法违规行为,支持企业依法妥善处理虚假信息,消除不良影响。
鼓励上市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求,充分利用股份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方式实现再融资,并用于内生项目建设。
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市场开展多元化直接融资,优化资本结构。
支持上市公司与各类投资机构,合作开展企业风险投资,吸引市场化基金投向行业上下游孵化项目。
加大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排查力度,推动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压实县区对风险上市公司处置属地责任,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推动平稳处置。
严防并购重组中“高估值、高承诺、高商誉”情形,遏制盲目跨界重组。
洛阳市企业上市全流程服务行动方案
(2026—2028年)
为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聚力落实全市“1+2+10+6”工作部署,持续加大企业上市培育服务力度,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经营质效与核心竞争力,推动全市上市公司实现增量扩容、存量提质。到2028年底,上市后备企业规范化程度显著提升,上市公司经营效益、创新能力持续增强,行业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稳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建设
1.靠前挖掘上市后备企业资源。依托洛阳市12条优势产业链群,聚焦高端轴承、新能源电池等重点产业和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及机器人等重点领域,紧盯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等优质主体,多渠道、全方位深挖细排主营业务突出、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上市意愿强的企业资源。加强与银行、股权投资机构对接合作,拓宽优质上市后备企业挖掘、推送渠道。每年一季度动态调整更新一次上市后备企业。(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工信局、科技局、民营局、发改委、商务局、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分层实施上市梯度培育。按照企业规模、成熟度、上市阶段等维度实施上市后备企业分层培育服务。将有上市意愿和培育潜力的企业纳入基础层,由县区政府负责培育,支持企业专注主业、提高营收、规范发展,夯实上市基础。将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且与证券公司签订辅导或保荐协议、有一定上市工作基础或已经达到上市标准的企业纳入提升层。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辅导备案时间不超过2年的企业、在交易所申请上市的在审企业,或近3年有望成功上市的企业纳入重点层。提升层和重点层企业经市政府办(金融)审核后,入层培育;由市政府办(金融)牵头服务,会同专家团队精准指导,对上市问题逐事研判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各县区人民政府)
3.引导企业合理选择市场板块。支持企业结合境内外各交易所及板块功能定位,对照上市规则,科学选择适宜板块上市、挂牌。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至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至科创板上市;抢抓创业板改革机遇,支持创新创业企业登陆创业板,高质量推送符合第三套或第四套标准的企业至创业板上市;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消费、旅游、农业、服务等产业领域的优质企业至境外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外上市企业回归境内A股市场发行上市。积极推动暂不满足上市条件的企业至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试水锻炼、逐步规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统筹开展企业上市全流程服务
4.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落实行政执法“四项清单”,依法落实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督促引导企业及时整改、依法合规经营。综合考量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在法定权限和幅度内,精准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审慎、包容监管,依法依规做好企业信用修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自规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发改委、卫健委、人社局、人行洛阳市分行、洛阳金融监管分局等各相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5.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上市后备企业股份制改造、合规整改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资产(股权)转让、证照补办、国有股东标识管理、行政许可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企业在合规整改前期提出需求后,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指导,协助企业梳理办理流程、完善有关手续。对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和依法依规原则,由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提出意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协调解决。需省级及以上层面审批支持的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及时上报、主动对接、积极争取。(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自规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国资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发改委等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6.依法享受税费政策。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企业改制重组的契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相关减免与税务处理政策。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且无争议的,引导企业依法补办相关权证并列入企业资产,收费项目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税务局、自规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便捷化开具合规证明。企业在上市挂牌过程中,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城市管理、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公积金、社保等常规领域合法合规证明的,可通过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平台一键出具。需其他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出具无违法违规、无重大违法违规、无行政处罚等证明函件的,各相关部门严格对照上市审核标准高效认定,除法定特殊情形外,7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具,切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提升上市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发改委、城管局、自规局、生态环境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中级人民法院、海关、税务局、人行洛阳市分行、洛阳金融监管分局、保密局、仲裁委等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8.强化企业上市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依法合规统筹调配土地资源,保障上市首发及再融资项目合规用地。严格落实国务院等有关部门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关规定,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加快办理项目立项和环评手续,统筹安排各类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各项科技政策奖补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围绕“投贷债保担”创新金融产品,提供综合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自规局、住建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政府办(金融)、应急管理局等各相关单位)
9.加强企业上市过程舆情应对。指导上市后备企业完善舆情管控应对体系,建立舆情引导机制,增强舆情预警意识。依法处置恶意干扰企业上市进程的违法违规行为,支持企业依法妥善处理虚假信息,消除不良影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10.鼓励上市公司开展资本运作与市值管理。鼓励上市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求,充分利用股份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方式实现再融资,并用于内生项目建设。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市场开展多元化直接融资,优化资本结构。引导上市公司健全长效市值管理机制,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市场价值。(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1.发挥龙头效应促进产业链整合升级。支持上市公司与各类投资机构,合作开展企业风险投资,吸引市场化基金投向行业上下游孵化项目。强化对接服务,梳理并购重组供需资源,支持上市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资产、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辑的并购重组,拓宽并购重组渠道。(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工信局、国资委、人行洛阳市分行,各县区人民政府)
12.严防上市公司风险。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建立上市公司风险共同监测管理协作工作机制,重点关注股票质押、股东占用资金、业绩大幅下滑、财务造假、违规担保等情况,结合税务、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等信息,持续跟踪预警上市公司经营和风险状况,加大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排查力度,推动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压实县区对风险上市公司处置属地责任,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推动平稳处置。强化增量风险源头防控,审慎遴选落地主体,支持引入经营稳健、治理规范的优质上市公司。严防并购重组中“高估值、高承诺、高商誉”情形,遏制盲目跨界重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国资委、人社局、税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企业上市统筹推进机制。市政府办(金融)牵头,加强央地协作和省市县联动,统筹各部门力量,整合优质资源,及时会商研判、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堵点难点,凝聚上下贯通、协同共进的工作合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精准施策,务求实效。
(二)持续做优资本市场服务品牌。通过“凝金聚智”资本大讲堂,邀请交易所、证券、会计、法律等领域专家来洛,精准解读资本市场最新政策、上市审核动态及实操要点,树牢依法合规意识和正确的“上市观”,全面提升对接资本市场的能力与水平,每年举办专题培训不低于4场。通过“上市护航月月行”,协调交易所、证券等领域专家来洛,围绕上市路径、融资方案、合规整改、疑难处置、政策适用等开展“点对点”精准辅导,协助企业与中介机构做好申报前预沟通,每年深入调研上市后备企业不少于12批次。通过“河洛投融汇”,优化股权融资需求推送机制,推动上市后备企业与风投、创投机构精准对接,每年举办不少于4场股权融资专场路演。
(三)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推出“洛e融”数智金融服务平台资本市场板块,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区通过平台推荐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大、市场认可度高的优质企业开展培育。联动证券交易所线上服务平台,依托权威大数据,提供“上市成熟度测评”“板块定位诊断”“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差距”等多维度测评,精准定位企业上市进程;提供上市费用查询、中介机构查询、投资机构查询等一站式工具箱,破除信息不对称、提高上市筹备效率。
(四)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宣传报道,密切与各权威媒体联系,宣传优秀上市公司及企业家事迹,发挥示范引领效应。搭建沟通平台,举办“走进交易所”“走进上市公司”等活动,推动后备企业深入学习上市经验做法。及时更新资本市场政策,收录典型资本运作案例,编制印发《企业上市服务手册》,引导企业理性对待资本市场,抢抓发展机遇,形成各方合力推动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
本行动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正规的线上配资炒股,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凡与《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上市提质倍增若干措施的通知(洛政〔2022〕16号)》不一致之处,以本行动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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